溫泉浴池衛生管理與消毒建議方法
發布日期:2006/11/23  轉貼:疾病管制處  
溫泉浴池衛生管理與消毒建議方法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內容
壹、本方法所指之「溫泉浴池」係為提供公共及營業之非頭部沒式浸泡使用之室內及室外浴池,包含溫水池、漩渦池和溫泉水池。
貳、設施及機器管理
一、 溫泉儲存槽、儲水塔
(一) 於固定區域集中管理之溫泉儲存槽
集中管理之儲泉水槽/塔及從儲泉水槽/塔接到各設施之配水管線,必須使用不受高溫影響,並且不會影響水溫(導致水溫降低)之材質。
(二) 於儲水塔儲存溫泉水之設施
1.溫泉業者供水過程經評估,發現有退伍軍人症感染之虞,期間應每日需將儲
水槽/塔之水溫加熱至70 ℃,倘若水溫溫度無法保持於70 ℃以上,應檢討是否使用加溫設備,或更換能將溫度設定在70℃以上之設備。
2.注意水塔應確實與外在空氣隔絕,並定期檢查是否有破損之處,如發生與外面空氣相流通或是發現破損之情況,應進行修補與水塔消毒工作。
二、循環過濾設備
(一) 灌注溫泉至浴池之注入口,應設置於高於浴池水面處,以防止污染溫泉源頭管線與設施。
(二) 溫泉公眾浴池內部溫泉水應保持流動狀態,為防止溫泉於池內產生靜止狀態,應盡可能於浴池底部附近加設補充循環水之裝置。
(三) 溫泉公眾浴池如使用循環過濾設備,應安裝毛髮濾除裝置,以去除毛髮或懸浮污物,循環過濾設備應根據規格定期實施保養,每天或固定時間清洗,並排除積存污物。
(四) 定期確認循環過濾裝置之循環系統管線是否異常。如果管線發生破損,則應立即修補與進行清潔消毒。
三、氣泡產生裝置及噴射裝置
(一) 為防止細菌與塵埃侵入裝置,可於空氣吸入口處安裝硬質濾材之過濾網。
(二) 應按照裝置維護手冊所訂規定,定期進行保養並定期更換過濾網及各種消耗材料。
參、 浴池及浴池溫泉水之衛生管理
一、浴池之管理與消毒
(一) 添加消毒劑之循環池水應保持每30分鐘完全循環一次以上的速率,每個月至少一次以上(未添加消毒劑之自然引流原泉浸泡池,應維持一定引流速率和每週一次以上換水),換水時應將池水完全排出進行換水,並澈底清掃浴池和消毒。
(二)設施內與浴池入口處應張貼指示,提醒泡湯者,在進入浴池以前,先將身體上所有的汙垢清洗去除,以維護浴池衛生。
(三) 浴池水之水質,應符合有關公共浴室業或溫泉業水質基準之相關規定。
(四) 發生疑似池水衛生不潔,有引起疾病感染的情況,應全面儘速淨空浴池水,進行浴池和場所之清潔消毒工作,並將儲水槽/塔之水溫加熱至70 ℃以上泠卻後,再進行浴池更換。
(五)進行上述(4)之工作後二週,應實施浴池溫泉水之水質衛生檢驗。
(六)若已更換浴池溫泉水,於複檢後,水質衛生仍不符有關之規定者,應使用氯系藥劑消毒浴池,並將從源泉到儲泉水塔,以及從儲泉水塔到浴池之管線徹底洗淨及消毒,以確保提供使用者乾淨的溫泉水。
(七) 溫泉浴池之清掃、換水、消毒與水質衛生檢驗應設有專責人員,負責定期檢驗作成紀錄,並詳記時間、地點、作業人員與作業方式,以供衛生單位查核。二、溫泉水之建議消毒方式
(一)消毒注意事項
1.溫泉浴池有效消毒方式應包含供浸泡池水、浸泡池內外空間和相關儲水及循環過濾系統。消毒方式應依前述條件之不同,審慎選擇適合的消毒方式。
2.消毒方式指能有效控制(或消滅)適合水中生存的微生物,包括藻類、原蟲類、真菌類、細菌類、和病毒。
3.室內溫泉浴池消毒或未消毒期間皆應保持良好通風環境。
二、溫泉水之建議消毒方式
(一)消毒注意事項
1.溫泉浴池有效消毒方式應包含供浸泡池水、浸泡池內外空間和相關儲水及循環過濾系統。消毒方式應依前述條件之不同,審慎選擇適合的消毒方式。
2.消毒方式指能有效控制(或消滅)適合水中生存的微生物,包括藻類、原蟲類、真菌類、細菌類、和病毒。
3.室內溫泉浴池消毒或未消毒期間皆應保持良好通風環境。
(二)消毒建議方法
1. 加熱法消毒
不適用或未添加任何化學藥劑(含自然引流之溫泉水)之溫泉池水,每日具將儲水槽/塔儲水及每日非營業時段之溫泉池水之水溫加熱至70 ℃且維持30分鐘以上,冷卻後再供使用。
2. 氯系消毒劑消毒
(1) 使用氯系消毒劑作為消毒方法時,應參照行政院勞委會之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設有專任消毒作業負責人,以及妥善規劃消毒藥劑儲存空間與適當消毒程序。
(2) 陽光直射之室外溫泉水池及溫度(最高水溫為40 ℃)、有機物含量和pH過高之溫泉水質,皆不適用本氯系消毒劑消毒法。
(3) 氯系消毒藥劑種類有次氯酸鈉(溶劑)、二氧化氯(溶劑)、漂白粉Bleaching Powder(顆粒,藥片)及次氯酸鈣(顆粒,藥片)等。單獨使用上述藥劑使浴池溫泉水中之自由餘氯濃度,保持於2~3 mg/L。若配合臭氧消毒時,自由餘氯濃度,可降至0.5 mg/L。(4) 浴池溫泉水如果發生混濁情形,除清除導致混濁物質外,為維持殘留游離氯濃度,必要時可適時增加氯系消毒劑之使用量,但勿超過5 mg/L。
(5) 殘留游離氯濃度之檢驗,可使用分光光度計/DPD法(NIEA W408.50A)測定。
(6) 使用氯自動灌入裝置(將一定濃度之次亞氯酸鈉溶液自動灌入之裝置),應依照其規格規定進行保養。使得浴池溫泉水中之殘留游離氯濃度,保持於2~3 mg/L。
(7) 非使用氯自動灌入裝置者,應依照說明書上所指示之投入使用量使用,惟投入量需以浴池溫泉水量 (浴池內水量+管線內水量) 換算之,並確認殘留游離氯濃度維持在上述目標值範圍內。藥片投入點建議在浴池內的循環水排水口附近,或循環過濾裝置吸入口附近之毛髮濾除裝置內。
(8) 泡湯人數多時,由於浴池溫泉水污濁,會使氯之消耗量增高,須增加消毒次數及氯之使用量,否則無法維持目標值之濃度。
3.臭氧消毒
(1) 酸性與鹼性溫泉水之消毒,適合使用臭氧殺菌消毒,一般基本構造包含臭氧產生器、反應室以及過量臭氧移除裝置等。
(2) 用臭氧作為主要消毒劑時,其臭氧與溫泉水的有效氧化和消毒接觸時間以CT值(濃度乘以接觸時間)表示。一般而言,臭氧於水中之濃度應介0.1~0.5 mg/L (或0.8 and 1.5 g/m3)間,臭氧和水流入混合的時間則約為二到四分鐘,接觸的時間愈長對污染物的氧化和消毒效果愈好,一般CT值標準可採用1.6 (0.4 mg/L × 4 min)。過量臭氧可經由活性碳過濾器、紫外線(254 nm波長)照射、以及二氧化錳催化加以移除。
c.臭氧消毒系統之選擇須就溫泉浴池之溫泉水流量,考量適當大小之臭氧產生量、反應室容積。臭氧產生器、反應室大小可由下式計算之:
臭氧產生器產量(g/h)=臭氧投加濃度(mg/L) 溫泉水流量(m3/h)。
反應室容積(m3)=溫泉水流量(m3/h) 分流水流量(%,一般約為25%) 消毒接觸反應時間(h)
(3) 浴池水面上之臭氧濃度不可超過0.05 mg/L,臭氧濃度之檢驗,可使用紫外光吸收法(NIEA A420.10T)測定,。
(4) 由於臭氧系統供應臭氧出口之氣體濃度為固定值,因此須注意限制使用人數,以避免消毒殺菌不足
4. 臭氧併合氯系消毒
(1) 循環式溫泉水池建議使用本消毒法,以減少氯系消毒產生人體危害問題,並可彌補臭氧消毒之再循環期間池水的消毒作用。
(2) 使用方式請參昭臭氧和氯系消毒使用方法,配合臭氧消毒時,自由餘氯濃度,應可降至0.5 mg/L。
5. 紫外線消毒
(1) 適用於懸浮物質少,乾淨透明(濁度小於10 NTU,真色度小於15色度單位,鐵離子含量小於0.2 mg/L)之溫泉水之消毒工作。
(2) 運用紫外線作為溫泉消毒方法,應選用波長254 nm之燈管,並應注意紫外線燈管有其一定使用壽命及使用期限(基本上為600小時壽命),應參照規格手冊定期更換。
(3) 設備之進水口須設置濾網以移除懸浮物質與水中雜質。
(4) 選擇紫外線消毒設備作為溫泉水消毒殺菌時,紫外線照射能量、使用時間長短與設備規格,應考量溫泉尖峰流量、紫外線穿透能力、以及水中微生物種類與應照射劑量,並參照相關設備規格手冊進行安裝。
6.藻類消毒
(1) 溫泉浴池常見的藻類為水面漂浮性和和池壁植入性。喜好生長在陽光、二氧化碳、礦物質和含氮有機物充沛之池水,藻類可增加細菌繁殖能力和消耗化學消毒劑之消毒能力,因此溫泉浴池應有效防治藻類孳生。
(2)藻類孳生之溫泉浴池可在非使用期間提高自由餘氯至10 mg/L,或使用四極銨消毒劑(例如benzalkonium chloride)可達到殺死藻類目的。
(3)採用化學藥劑殺死藻類後,應完全將池水排放後再以人工方式清除殺死的藻類,並澈底清掃浴池和消毒。
(4) 藻類消毒後之溫泉浴池若再發生孳生情形時,可重複使用上述消毒方式多次進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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