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常見的 13 個為什麼 ? 一、水價為什麼需要調整?台灣自來水現行水價長期水價與成本漸行偏離,除遠低於其他先進國家外,近年來每戶每年水費平均約僅佔家庭消費支出 0.5 ﹪~ 0.6% ,與世界衛生組織所認定標準 2 ~ 4% 尚有一段距離。水價除了一般觀念中之用水量以外,亦包括了穩定的水質、充足的水壓、以及合理的水權使用等。因此,水價亟須調整原因如下: (一) 提昇用水效率隨著人口成長,經濟發展,用水需求量日益增加,而台灣受限於自然環境,水源開發有限,加上季節天候因素,枯、豐水期之水量,相差懸殊且分布不均,水資源無法無限量供應用水需求,故就供需失衡來說,我國已屬缺水國家。如再不重視用水效率問題,未來水量供需失衡,將一再發生,易言之,「缺水、停水」等為水所困之現象,將是全民夢魘。故如何提昇用水效率已是刻不容緩的全民運動。水價偏低易造成用水浪費或無法落實政府鼓勵大用水戶採循環用水之措施,若實施水價反映成本之機制,將有助導正國人正確用水觀念,由而全面提昇用水效率。 (二) 水價適時獲合理調整,事業得以健全經營與發展,進而提昇服務品質自來水公司及自來水事業處水價自 80 年獲准分兩階段調整迄今,換言之現行水價仍係根據十餘年前( 78 年度)的成本、合理利潤為計價基礎,而這些年來營運成本早已因物價波動、水源開發困難、水質標準提昇…等等外在因素與日俱增,反觀水價卻仍停留於十年前之計算基準,顯已不合理,且自來水公司及自來水事業處長期以來為配合政府政策(例供水普及率)及提昇服務品質之擴建工程等均須支付鉅額經費,財務結構已逐漸惡化,無力改善漏水率偏高及因應未來水質標準提昇之規定等問題,若水價適時獲合理調整,自來水公司及自來水事業處得以健全經營與發展,進而提昇服務品質。 水價合理化後有哪些效益? 國家資源公平使用,並減緩水源開發壓力,嘉惠後代子孫合理水價可抑制不當用水及改善漏水情形,復可讓用戶珍惜水資源、提高節約用水意願,進而提高用 水效率,減緩水源開發壓力並保護供水生態,與未來世代共享水資源。 健全事業財務結構,進而提升服務品質水價反應成本,財務得以健全,有充分能力提昇服務品質,滿足國人對自來水「穩定、量足、質優」 之需求。 自來水事業永續發展,基本維生用水得適用低費率原則,以維持大眾生活水價合理化,公司財務健全,事業永續發展,基本維生用水得維持低費率,照顧社會大眾生活。 與世界先進國家並駕齊驅,邁進世界先進國家之林公司健全發展,穩定提供量足、質優之自來水,期國人生活品質邁進世界先進國家之林。 若不調整水價,會有何後果? 形成用水浪費,加速水源開發壓力,使後代子孫面臨無水可用之困境。 自來水事業無力改善供水設施,造成供水品質與服務品質降低,影響民生與工商業發展。 自來水事業財務結構惡化,有礙事業永續發展。 自來水事業事事將仰賴政府之投資與補助,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影響國家資源有效利用。 我國現行合理水價的計算方式為何? 自來水公司及自來水事業處平均單位水價 = ( 成本 + 合理利潤 ) ﹐售水度數依據自來水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計算公式之成本係指營運所需各項費用,包括給水成本、業務費用、管理費用、其他營業費用及財務費用,而合理利潤則係指業主權益乘投資報酬率( 5 ﹪~ 9 ﹪)加所得稅。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平均單位水價 = ( 營運費 + 維護費 + 稅捐 + 折舊費 + 財務支出 + 投資報酬 ) ﹐售水度數。 另外,台北自來水事業處自八十三年三月調整水價時,將水源回饋費每度 0.2 元納入水價中。 為何台灣自來水公司與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水價不同?能否統一? (一) 與台北市水價不同原因: 依自來水法規定,自來水水價之 訂定,應以水費收入抵償其所需成本,易言之,水價需考量成本訂定。自來水公司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係各自獨立之二個自來水事業,因經營環境不同,造成營運成本差異,致水價不一。 營運成本差異分析: 維護營運費用:北水處供水區域小、管線短、用戶集中,故其維護營運費用較低。自來水公司供水區域(台灣省及高雄市)遍及偏遠地區,管線長、用戶分散,不僅投資金額龐大,維護營運費用相對亦高。例如台灣省的人口密度比台北市低許多,在接管線至用戶端時所花費的成本自然不同。為提高自來水普及率,許多偏遠地區均進行接管,故在相同的接管長度(相同的接管費用)時,可供水的用戶數相對的比台北市低,將接管費用平均分攤至各用戶時,台灣省的水價就比台北市的高。 原水、清水成本:北水處水源取自翡翠水庫,水源充沛,原水價格低,又其污染少、故處理費用亦較低。自來水公司有水源不足,購水成本較北水處高,加上部分水源受污染嚴重,處理費用亦較高,故給水成本高於北水處。 稅捐負擔不同:北水處係台北市政府行政單位之一,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房屋稅與土地稅。自來水公司及自來水事業處除須繳交房屋稅與土地稅外,每年度之盈餘需繳納 25 ﹪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捐負擔較重。 工程需求不同,資金成本亦不同:台北市係為繁榮之都會區,供水普及率已達 99 ﹪,故北水處擴建工程少,且經費多由政府補助,資金成本較低。 台灣自來水公司服務區域遍佈全台,目前供水普及率約為 89 ﹪,歷年來為配合政府政策提高普及率及滿足用戶用水需求,每年均須辦理多項供水工程。 由於水價長期未能獲准合理調整,造成自來水公司自有資金不足,需舉債支應各項鉅額工程經費,致利息負擔沉重,資金成本較高。 (二) 與台北市水價能否統一:依現行自來水法規定,自來水水價之訂定,主要需考量自來水供水成本,其計算公式及詳細項目由主管機關訂定。目前自來水公司與台北市自來水係屬不同之自來水事業,其有關水價之訂定,分由不同主管機關訂定,故能否統一水價,尚非自來水公司及自來水事業處權限範圍。 合理水價成本包含哪些項目? 在國外,合理水價成本結構包含有: 水資源使用成本 水源環境生態成本 淨水及管線成本 廢污水處理成本 研究發展費 目前國內之現況,依據自來水法台灣省施行細則,水價計算公式之成本係指營運所需各項費用,包括給水成本、業務費用、管理費用、其他營業費用及財務費用。但公式中並未列入水源開發成本 ( 目前平均約每噸 16.64 元 ) 及水源回饋費用,故目前水價尚未完全反映真正成本。 自來水公司及自來水事業處為國營之公用事業,不應以營利為目的,為什麼還要投資報酬(合理利潤)? 自來水公司及自來水事業處為公用事業,公司章程中明示:「年度決算餘絀,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不做股息紅利配撥,其餘額悉數撥充為特別公債,用作改善及擴充供水設備資金。」故公司需有適度合理利潤,用來做為汰換管線、改善營運設施及健全財務結構,以提供「量足、質優」之服務品質。 水價合理調整後會不會大幅增加一般用戶的支出?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標準,每戶每年水費支出占家庭消費支出之比例在 2 至 4% ,而我國現行水費約僅佔家庭消費支出之 0.5 ﹪~ 0.6% ,與世界衛生組織所認定標準尚有一段距離。 依據公平與社會正義的原則,基本維生用水部分,微幅調整或不調整。因此在合理使用情形之下,每戶每月增加的水費,對一般用戶的支出影響相當有限。 未來水價調整的基本原則為何? 主要將考量基本維生用水部分,微幅調整或不調整,以不影響民眾生活負擔為原則;另拉大級距間的價差,以達到抑制浪費或促使產業積極採行循環用水措施的目的: 基本維生用水水價儘量維持不調 採累進式訂價,拉大分段差價 水價應適當反映供水成本 維持自來水事業基本投資報酬 調整水價所增加之收入,作何用途? 改各項營運設施,如提昇水質、汰換管線等。 減少政府投資或補助。 減少舉借新債。 償還長期借款,改善財務結構。 提高服務品質。 水價合理調整對與水資源永續利用之關連為何? 配合民眾之環境教育,使民眾瞭解水資源之珍貴,以達水資源永續利用的目的。 反映台灣水資源缺乏之事實,促使民眾養成節約用水習慣,減緩開發新水源之壓力。 可避免不當用水並提昇產業循環用水之投資意願。 報載中央將成立「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來審查未來水價,其構想為何? (一) 未來水價之訂定,程序必須合乎公平、公正及合理原則,因此應成立一中立機構如水價審議委員會之專業團體,來審查自來水價格之訂定,藉以規範水價。 (二) 該委員會之組成: 環境保護團體代表 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 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 政府機關代表 自來水事業代表及自來水事業主管機關代表遴選之。 因此該委員會應具足夠的公正性與代表性。 自來水平均單位成本與單位售價為何? 單位:每度(立方公尺) 年度 銷售數量 給水成本 業務費用 管理費用 其他營業費用 財務費用 平均單位成本 Σ1.~5. 售價 88年下及89年 2,927,914,889度 7.43元 1.21元 0.48元 0.02元 1.37元 10.51元 10.71元 90年 1,991,751,339度 7.53元 1.13元 0.48元 0.02元 1.28元 10.44元 10.73元 91年 1,964,179,173度 8.43元 1.29元 0.54元 0.02元 0.66元 10.94元 10.73元 上群休閒溫泉設備游泳池工程三溫暖設備器材景觀戲水-部落格